当前位置:首页 > 党员学习 > 党建资料库 > 党建研究

善于学习 改进学风做好新形势下纪检监察工作

2008年07月25日
 

 

张永成

    党的十七大第一次把反腐倡廉建设同思想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制度建设一起确定为党的建设的基本任务,标志着我们党内监督工作和党的纪律检查工作进入了规范化、制度化、经常化的新阶段。这是从提高党的执政能力、保持和发展党的先进性的全局高度作出的重大决策,对于全面推进党的建设新的伟大工程,不断开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新局面,具有十分重大的意义。面对新形势新任务,面对新形势下反腐倡廉工作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我们一定要坚持与时俱进、开拓创新,不断加强学习,增强本领,加强党性修养,经受住各种考验,坚持原则,秉公执纪,切实履行好自己的职责,不辜负党和人民的重托。做到这些,要求盟直机关党务工作者和纪检干部要进一步加强自身学习,端正学习态度,改进学习方法,在把握规律、学以致用上下功夫,不断创新自己的工作思路,改进作风,推进机关党风廉政建设不断取得新成效。

首先,要不断增强四个意识。要增强全局意识。始终把反腐倡廉工作作为关系改革发展全局的大事来抓。党的十七大强调,要深入贯彻科学发展观,必须始终坚持党的基本路线,积极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继续深化改革开放,以改革创新精神加强和改进党的建设。对于纪检监察工作来说,必须紧紧围绕这个大局,服务这个大局,不从全局的高度对反腐倡廉工作进行研究和部署,就不足以谋好本地区、本部门发展这个执政兴国第一要务,就不可能实现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因此,加强反腐倡廉建设是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的必然要求和重要保证。盟直机关党务干部和纪检干部一定要站在推进我盟经济转型和加快发展的全局高度,把反腐倡廉工作作为一项重大的政治任务来抓紧抓好,抓出成效,为又好又快发展保驾护航。要进一步增强责任意识。认真贯彻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要正确理解和把握责任分解、责任考核、责任追究的内涵,并准确把握其范围。认真贯彻《实施纲要》和《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党员权利保障条例》,增强做好纪检监察工作的责任感和使命感。要深入开展警示教育和自律教育,既警示自己,又教育他人,时刻做到警钟长鸣,使广大党员干部真正做到权为民所用、利为民所谋、情为民所系,把为民、务实、清廉的要求落到实处。要进一步增强纪律意识。要严格遵守党章和《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等党规党纪,纪检和党务干部首先要率先垂范,以身作则,做自觉遵守纪律的表率。在抓好自律的同时,要以党规党纪为尺度,严格及时处理各类违纪案件,狠抓落实,严把关口,抓好他律。四是要进一步增强服务意识。要充分认识到抓好反腐倡廉工作是事关改革发展稳定大局的重要任务,要主动适应新形势,认真研究新问题,自觉地为中心和大局服务,为党员和群众服务,在服务中施展纪检监察工作的威力。要把工作重点放在解决推进经济转型、加快发展的突出问题上来,解决党风廉政建设促进经济社会发展问题上来,解决永葆党的先进性、拒腐防变、提高执政能力上来,积极为我盟经济又好又快发展创造良好环境,努力实现反腐倡廉与经济社会发展的良性互动。

    其次,要在三个方面大力改进学风。一是大力弘扬求真务实精神。要按照胡锦涛总书记提出的大力弘扬求真务实、大兴求真务实之风的要求,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要在思想上深刻认识坚持求真务实的极端重要性,打牢求真务实的思想基础,进一步提高坚持立党为公、执政为民的自觉性,进一步提高坚持办实事、办好事、解群众难题和促进发展的能力。大力弘扬求真务实精神,最重要的是付诸行动,取得成效。要把党的十七大精神贯彻到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具体工作中,用其指导工作,这样才能取得更好的效果。二是坚持理论联系实际的学风。理论联系实际是我们党的优良传统作风之一,是我们贯彻落实党的方针、路线、政策的关键所在。我们要求和组织党员干部学习条例、《实施纲要》以及学习纪检工作理论,目的是为了联系实际,指导具体的工作。要坚持主观符合客观的原则,把所学理论同具体工作有机地统一起来,推动我们工作的有效开展,切实解决好新形势下纪检监察工作面临的突出问题,营造风清气正的党务政务环境。三是努力争做学习型干部。当今社会科技突飞猛进,知识日新月异,如果不学习,不善于学习,就很难应付错综复杂、千变万化的形势。所以,机关党务工作者和纪检干部在实际工作中要按照“工作学习化、学习工作化”的要求,认真学习宪法、法律和党纪党规,学习经济、科技、管理等方面的知识,努力提高自身的政策理论水平和业务工作能力,以便更好地开展反腐倡廉工作,取得更佳的成效。

主办单位:中共锡林郭勒盟直属机关工作委员会 © 蒙ICP备19004710号
联系电话:0479-8219055 传真:0479-8214252
 蒙公网安备15250202000163号